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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开放填报的通知

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现已开放,答辩通过的博士、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开始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学位信息将最终上报至教育部,作为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的依据,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请务必认真填写,信息不实者后果自负。未填报学位信息,将不予发放学位证书!

一、采集网址

1、博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应填报:

 

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同等学力人员除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外,还应完成“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填报:

 

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

(暂未开放,等待后续通知)

 

此外,全体学位申请人应于67日前在学校系统内上传“论文定稿”电子版。所上传论文应是最终稿全文,不隐名,将提交至国家图书馆等机构备案。

 

二、填写要求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类型学生均应填报)

 *注意:答辩通过,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后才能采集,否则将提示无法采集。

填报内容: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授予—学位信息采集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71&columnId=2210 

填报时间:即日起-610日务必填报完成,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仅同等学力人员填报,暂未开放)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58&columnId=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