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经济日报》报道我院副教授高照钰文章《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文转载如下:
高照钰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2024年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为34964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6.7%。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2.6%,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以改革促开放特别是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是当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近年来,我国持续缩减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增加服务业领域的鼓励类条目数,不断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和范围,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在科技、电信、文旅、金融等13个行业领域,已累计推出试点举措1300余项,向全国复制推广了多批创新成果,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作用越来越突出。服务业扩大开放,能为提升服务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奠定基础,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开展先行探索,有效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能为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营造良好环境,有助于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使得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能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提供保障,进一步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服务消费需求。
当前,服务业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全球服务业开放发展已成共识,全球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许多国家高度重视扩大服务业开放与合作。面向未来,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服务业升级转型,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服务开放推动包容发展,以服务合作促进联动融通,以服务创新培育发展动能。
一是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不仅能够提升国内市场活力,对促进国际合作、优化营商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加强国内外规制衔接上切实发力,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重要作用,在跨境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以及数字贸易等领域推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标的制度成果。
二是着力发展服务贸易。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65754.3亿元,2024年上半年服务贸易在服务和货物贸易总额中的占比为14.5%。服务贸易发展还有很大潜力,积极营造扩大开放、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是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之义。需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同时,高度重视全球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支持探索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的实现路径,逐步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
三是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消除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障碍,是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创新要素、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需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促进技术成果交易和运用、推动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等方面切实发力。
四是构建服务业开放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意味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必须统筹开放与安全,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坚持以我为主,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保障产业安全的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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