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我校同等学力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包含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科研水平审查等三项内容,其中科研水平审查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水平审查要求》进行。
已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发表符合要求,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按通知要求申请专业知识水平认定。
二、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基本程序
三、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
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贸大同力”系统)提交专业知识水平认定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学院组织审核纸质材料并留存备查。
(一)线上申请
1.提交时间:2026年9月18(周五)日17:00前
2.提交方式:“贸大同力”系统
3.申请步骤: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提交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前需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材料,其中2008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的,提交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时请将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2008年9月1日前获学位的,提交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提交专业知识水平认定申请
填写发表刊物名称、刊号、主管单位、主办单位、论文发表时间、作者等信息,上传所发表小论文word版和pdf版。
(二)纸质材料
申请认定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所发表刊物原件1份
2.发表的小论文复印件1套(复印件是指刊物原件的复印版而非本人论文的打印稿,打印稿或用稿通知无效),包含:
(1)刊物封面(如发表在报纸报刊上,请复印报头页)复印件1份
(2)刊物刊号信息页复印件1份
(3)完整的刊物目录页复印件1份
(4)刊物上申请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正文页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请将小论文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4项材料缺一不可,缺少材料不予办理。
四、后续工作
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研究生院复核。认定结果拟于10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申请通过者可按学院安排进行师生互选,准备学位论文。申请人应在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特别提醒:一经申请,学校即认为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均为本人认可的真实性材料。无论何时以何种方式,一经查出材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等,当即取消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通过资格。
五、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申请人如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咨询,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
负责老师 |
联系方式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李老师 |
电话:010-64493303 邮箱:790381020@qq.com |
中国金融学院 |
王老师 |
电话:010-64494968 邮箱:uibe_jr@126.com |
国际商学院 |
孟老师 |
电话:010-64494198 邮箱:uibebsedp@126.com |
法学院 |
陈老师 |
电话:010-64495084 邮箱:1179039729@qq.com |
英语学院 |
徐老师 |
电话:010-64495061 邮箱:xuzhonglin@uibe.edu.cn |
外语学院 |
米老师 |
电话:010-64493206 邮箱:mixiauibe@126.com |
政府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电话:010-64492215 邮箱:zgpxzx2023@163.com |
保险学院 |
丁老师 |
电话:010-64493585 邮箱:dinglei@uibe.edu.cn |
经济学院 |
马老师 |
邮箱:maxiaoman0313@126.com |
统计学院 |
王老师 |
电话:010-64497209 邮箱:03079@uibe.edu.cn |
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