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合理配置我校MPA授课师资,保障教学质量,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现组织MPA授课师资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MPA授课教师遵循自愿申报、公平竞争的原则选聘,以学校公共管理学科专业教师为基础,适度从外部聘任。
(二)MPA授课教师实行团队制,一门课程原则上配备两名教师。不同学年由不同教师授课;同一学年,一门课程原则上由一位教师单独承担教学任务,在某一授课教师无法承担或被认定为不能再承担授课任务时,进行轮换。
二、认定程序
(一)MPA教育中心公示课程师资需求情况(见附件一);
(二)5月26日前,教师根据师资需求自愿向MPA教育中心邮箱提交《课程
试讲申请表》(见附件二)和《教学大纲》(见附件三);
(三)5月27日-29日:MPA教育中心对教师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四)6月初-6月上旬:MPA教育中心组织审核通过的教师试讲;由专家委员会(以院外专家为主)对试讲教师的课程大纲、授课方法、内容组织、授课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五)根据评定结果,由MPA教育中心公布授课教师名单。
三、课程申报要求、优先条件及申报细则
(一)申报MPA授课资格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MPA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课程所属专业和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科研论文发表;
3.承担教指委认定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标准从严,原则上应为本校在编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返聘的除外)。
(二)在满足第(一)项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选聘
1.有实务部门工作经历,如曾在公共部门任职、挂职、任咨询专家的;
2.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案例编写、案例大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
3.曾经教授过相关课程,专业基本功扎实,评教优秀的;
4.近3年主持过重要部门委托横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的;
(三)特别说明
1.2023年MPA招生规模有所突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23级MPA所有必修课增加一个平行班次,面向全院招募C角教师承担教学任务。C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学任务量不足的教师,已承担同门课程的教师不再接受申报。平行班次的数量将根据生源规模动态调整,如招生规模缩减无法支撑多个班次时,C角教师优先调整。
2.截止本学期末已安排正在承担教学任务的MPA授课教师,原有安排不变(期末综合教评低于规定,停止授课资格的除外)。未满足A\B\C角要求,或按现行培养方案未安排授课教师的课程,接受报名。学院教师也可以申报新的课程,通过审查和试讲的,课程在下一年度修订培养方案时纳入新培养方案,教师纳入MPA授课师资库。
3.学院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承担两门MPA课程的授课任务,且每名教师最多只能担任一门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
4.组成的A\B\C角课程教学团队,应就课程大纲做细致沟通,形成一致板式,相关课程大纲修订后需按规定提交MPA教育中心,在开学前向学生公布,并接受院、校、北京市、教育部等各级单位的教学评估。
四、补充说明
(一)选聘的院内MPA授课教师,学院将其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按标准给予课酬(包括学校课酬和学院课酬两部分)。同时可择优推荐参加全校、全国的相关荣誉评选。
(二)选聘的授课教师应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配合MPA教学管理。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MPA教育中心将在校内外公开聘任相关授课教师:
1.申报期限内,院内教师无人申报该课程授课任务。
2.申报试讲后,授课师资团队仍未能满足A\B\C角要求。
联系人:陈 喆
电话:010-64493405
电子邮箱:mpa@uibe.edu.cn
附件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师资需求一览表(更新至2023年5月15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3年5月15日